蜀黍提醒
> 正文
1039人!合肥交警公布12月份酒驾、醉驾、终生禁驾名单
2021年01月26日 08:44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中国警察网 · | 2021-01-26 08:44
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遏制因酒后驾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酒后驾驶始终保持“零容忍”,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高密度、高频次开展查处行动。 近日,合肥交警公布2020年12月份酒驾、醉驾、终生禁驾名单,共计1039人。 12月份查处酒驾名单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2月份查处醉驾名单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2月份终生禁驾名单 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下列情况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