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2019年至2020年,吴某等人以杭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司)名义对外公开招揽股票配资业务(在安徽省铜陵市建立分区代理)。杭州公司在与客户达成协议后,通过具有证券交易子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进行证券和资金交易结算、风控预警和强制平仓等功能的配资分仓软件分拆出虚拟子账户给客户使用,通过分析已获取的分仓软件后台数据发现,该软件累计交易额超19亿元。其中2020年3月1日以来配资额共计5000余万元,保证金1200余万元,涉及“金主”和证券账户21个。涉案的三家公司均未取得相关证券业务经营资质,使用分仓软件进行的配资行为符合融资融券的特征,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2021年4月29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对该省首例场外配资非法经营案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吴某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责令退出违法所得。
以案释法:
根据案件情况,受害者可能因为对杭州公司所提高收益的追求、对配资业务及公司资质认识的缺失、受营销宣传的影响、以及对法律监管的误解而陷入诈骗局。这些因素结合起来,使得受害者在决策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怀疑态度,从而遭受欺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的相关条文,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经营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或者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的活动,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的法定刑则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结果,可以是刑事罚款、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例如,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或者超范围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具体在本案中,吴某某等6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此案例提供了一个典型的非法金融操作案件教训,警示公众需提防非法金融业务,在参与金融市场时要有法律意识,避免受到经济损失及法律追究。
公众在进行股票投资及配资活动时,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务必通过合法、受监管的机构,依法合规投资,谨慎理财,切勿被高利诱惑,陷入非法证券活动的圈套。对于那些未经授权,无证经营的平台要保持高度警觉,这类平台可能涉及非法配资、诈骗等违法活动,一旦参与可能蒙受经济损失,还可能构成犯罪。在发现可疑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给监管机构或公安部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