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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买卖“对公账户”犯罪 斩断电诈黑灰产业链

2020年05月11日 15:24     来源:    作者: 亳公宣   
 · 亳公宣  |  2020-05-11 15:24

  亳州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紧紧围绕“两升两降”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推进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亳州市公安机关共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98人,同比上升345.45%,破获案件182起。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涉及“两卡”(银行卡、电话卡)的各类上下游关联犯罪和黑灰产业链,亳州市公安局开展集中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打击买卖对公账户、个人银行账户、电话卡及转账取款犯罪团伙,2020以来,亳州市共抓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涉案公司印章17套,营业执照7套。

  5月7日,亳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将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王某某抓获归案。“你去注册个公司,把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给我,我每个月给你5000元。”原来,在2019年11月份时,王某某的邻居仝某某突然找到他,让他去申请营业执照、注册对公账户,做法人,注册完后把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交给仝某某,他用来做网络充值生意,每个月王某某能拿到5000元。虽然王某某并不知道公司的所在地,也不知道具体的经营内容,但想着不用工作、每个月还能有5000元的收入就同意了。不久,王某某便随着仝某某一行从河南老家出发,来到了亳州,办完证件后,王某某便把公司资料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仝某某,随后,仝某某一行就消失了。而王某某因涉嫌买卖国家证件被亳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依法带回公安局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公账户本是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工具,但警方研判发现,一些诈骗犯罪集团为了转移涉案资金,不惜重金向黑中介购买对公账户,为了谋取暴利,黑中介通过招募一些谋求蝇头小利的社会闲散人员,出卖个人法人身份虚假注册公司,开设对公账户。  

  4月16日,亳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抓获的王某某三人,便因轻信黑中介所说可以低额贷款,但是需要他们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以便帮助他们进行抵押,事成之后会交给他们一万五千块钱的酬劳。王某某三人认为只提供一些信息,自己没有损失,便果断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交给了对方。而对方拿到这些信息注册完公司后,便再也联系不到了,王某某三人也因买卖国家证件被依法处理。

  买卖对公账户的后果是什么?中国人民银行与公安部联合发文,对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卡或企业银行账户的个人联合实施惩戒。措施包括: 

  一、将相关人员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货款和信用卡申请。 

  二、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二、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账户。即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等,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账户或企业账户,除了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和5年内暂停所有的非柜面业务及支付业务外,还可能涉嫌我国《刑法》犯罪。 

  亳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二是切莫以身试法。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要主动举报犯罪。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自觉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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