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欣:实际行动诠释人民警察的神圣誓言
黄欣,男,37岁,中共党员。2002年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现任当涂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一直以来,黄欣同志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多次获上级部门各类表彰,2016年荣立县委县政府“个人三等功”。2017年10月荣获当涂县公安局“个人嘉奖”表彰。 爱岗敬业 勇于挑起重任 工作中,黄欣同志对待每一起事故、每一起案件,他都是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稳之又稳, 仅2016年和2017年,他共办理亡人事故调查处理70起,办理危险驾驶案件41起,移送起诉37起,未发生一起涉访涉诉案件。两年来,他共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86起,破案率100%。其中,侦破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7起,抓获交通肇事历年在逃人员1名。两年来,事故中队收到感谢锦旗26面,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责任担当 办案一丝不苟 从警十几年来,黄欣同志不断从老同志的传帮带、实践中摸索总结,从理论学习中提高事故处理业务能力和水平,并在实际工作充分体现。他总结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九字技战法”,为实现全县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00%的侦破率奠定了有力基础。 2017年10月13日,当涂某路段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此案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作为专案组成员,黄欣同志立誓“不破此案,绝不撤退”。期间,由于案发现场遗留线索极其有限,他凭借人熟、地熟、环境熟的优势,带领视频侦查组走访调阅监控视频,通过监控数据碰撞和分析,及时锁定了重点嫌疑车辆。 工作细致 服务群众贴心 黄欣同志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均能做到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遇有家庭实际困难的当事人,他都会想尽办法的去给予帮衬,极力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因而获得了良好的口碑。 在办理一起电动车单方自摔事故中,伤者左某是淮安在本地打工人员。由于家境一般,其妻见丈夫伤势较重后,将11岁的独子丢下,离家出走并不管不问。黄欣在调查案件中得知该情况后,一边协调其单位结清拖欠工资并给予工伤补偿,一边联系到其妻做工作,将独子带回抚养,后在其出院后协调医院减免了部分医疗费用。 因左某在出院后想回到淮安老家,黄欣又帮其联系那边政府及民政部门。左某所在镇政府妥善安置了左某。在送左某上车时,左某拿着黄欣从自己口袋里掏出的一千元钱,激动的说: “你比我自家的亲人还亲人。我是遇到好警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