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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只停靠码头要加强看护 防止被盗

2020年04月03日 16:28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陈丹   
中国警察网 · 陈丹  |  2020-04-03 16:28

  4月1日上午10时许,五河县公安局浍南责任区刑警队值班民警接到报案,受害人周某称其停放在新集镇淮河河道某处码头货船上的贵重设施被盗。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至案发现场进行侦查,同时围绕停船码头案发现场周围,展开走访调查。 

  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受害人周某在年前将其本人一艘货船停泊在新集镇淮河河道一处码头。4月1日,周某登船查看时发现,货船上1根长约60米的铜质专用电缆线被剪断偷走,价值约5万元,同时发现丢失的其他设施设备有:3块电瓶,价值约6000元,2桶专用机油,价值约200元;1台发电机,价值约2000元;1台充电器,价值约2000元;2台电焊机,价值约3400元,以及部分生活物品,被盗设施设备涉案总价值约6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全力侦破中,办案民警提醒: 

  1、船只停泊尽量依靠在有人看护的码头,并对船只进行有效的固定,防止漂移发生与其他船只或码头设施相撞; 

  2、停泊的船只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尤其是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对船只上贵重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长期停泊的船只,要安排专人经常性查看,如果存放贵重物品,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对船只进行常规性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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