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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07月20日 16:03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周顺   
中国警察网 · 周顺  |  2021-07-20 16:03

  电动车因其轻便灵活、价格便宜,成为老百姓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可随之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遮阳伞的现象随处可见,因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层出不穷。为此,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加大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7月20日起,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在顺安镇牡丹城农贸市场针对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遮雨棚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同时要求每一位电动车驾驶人,骑乘电动车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工作中,民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劝导驾驶员自行拆除遮阳伞、遮雨棚。大部分驾驶员意识到加装伞具存在的隐患,配合民警当场拆除。行动当天,民警累计拆除遮阳伞、遮雨棚100余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擅自改变电动车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将处以罚款,并收缴非法装置。 

  民警提醒:为了您的安全,骑乘电动车时,请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请勿违规加装遮阳伞、遮雨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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