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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打击非法狩猎 107只“石鸡”重归自然

2020年09月19日 10:26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黄启宝、王旭龙、陈婷   
中国警察网 · 黄启宝、王旭龙、陈婷  |  2020-09-19 10:26

  近日,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被非法猎捕的107只“石鸡”重归大自然。

  自“昆仑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针对夏秋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易发特点,广泛开展宣传,积极摸排线索,加强联勤联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99日晚,黄山分局耿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耿城镇城澜村某地有人正在抓野生“石鸡”。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现场将正准备离开的许某某抓获,并当场查扣活体“石鸡”31只。经查,今年8月至9月间,许某某夜间在耿城镇辖区陆续猎捕“石鸡”100余只,销售获利5000余元。收购人丁某某迫于法律的威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民警对丁某某库房进行搜查,现场扣押活体“石鸡”76只。

  经鉴定,涉案的107只活体“石鸡”学名棘胸蛙,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丁某某对其非法猎捕“石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许某某、丁某某二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13日,在相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非法猎捕的107只活体“石鸡”重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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