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陈满青、陈跃武等30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专案侦办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警种部门通力配合,同时发力,检察机关派出业务骨干进驻专案组,施行案件办理、移送起诉协同机制,保障了专案侦办快速推进,极大提高了专案侦办规范化、精准度。案件移送起诉后,专案组保留不撤、工作开展不停,全力配合检、法机关工作,确保将专案办成经得起法律检验、历史考验的铁案。 经审理查明,陈满青、陈跃武两兄弟早期在石台县大演乡通过非法的木材运输业务,积累了一定财富,期间多次聚众械斗,在当地颇有“名气”。后来二人进入石台县城从事房地产开发、矿山开采、建材加工运输等行业,初步形成以被告人陈满青、陈跃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陈满青、陈跃武为聚敛财富、提升影响力,组织规模进一步扩大,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多。该犯罪组织敛财方式涉及赌博、建设工程、高利放贷、矿山开采、建筑材料等多个行业,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组织成员通过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方式获取经济利益,累积资产近亿元。该犯罪组织通过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称霸一方,对石台县域的招投标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垄断了石台县的商品混凝土市场,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的宣判,强力推进了石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