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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陈满青、陈跃武等30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2020年05月17日 12:03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曾凡旺   
中国警察网 · 曾凡旺  |  2020-05-17 12:03

  514上午,池州市公安局侦破的陈满青、陈跃武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满青、陈跃武兄弟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三年。 

  20181110,石台县公安局接到线索,经深挖核查,查明自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至案发,石台县籍犯罪嫌疑人陈满青、陈跃武等人涉嫌从事黑社会性质违法犯罪活动。1218,池州市公安局、石台县公安局两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70余人,成功抓获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当日,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专案攻坚。专案组全体成员连续奋战8个月,先后辗转安徽、江西、江苏、上海等地,行程20余万公里,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人,查明违法犯罪案件70余起,涉及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妨害公务、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串通投标、开设赌场、赌博、非法采矿等多种罪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近亿元。 

  专案侦办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警种部门通力配合,同时发力,检察机关派出业务骨干进驻专案组,施行案件办理、移送起诉协同机制,保障了专案侦办快速推进,极大提高了专案侦办规范化、精准度。案件移送起诉后,专案组保留不撤、工作开展不停,全力配合检、法机关工作,确保将专案办成经得起法律检验、历史考验的铁案。 

  经审理查明,陈满青、陈跃武两兄弟早期在石台县大演乡通过非法的木材运输业务,积累了一定财富,期间多次聚众械斗,在当地颇有名气。后来二人进入石台县城从事房地产开发、矿山开采、建材加工运输等行业,初步形成以被告人陈满青、陈跃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陈满青、陈跃武为聚敛财富、提升影响力,组织规模进一步扩大,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多。该犯罪组织敛财方式涉及赌博、建设工程、高利放贷、矿山开采、建筑材料等多个行业,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组织成员通过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方式获取经济利益,累积资产近亿元。该犯罪组织通过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称霸一方,对石台县域的招投标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垄断了石台县的商品混凝土市场,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514,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全市目前涉案人数最多、涉及罪名最多、涉案资产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满青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陈跃武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多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该案的多名被告人并处罚金,数额合计2544.1万元。  

  该案的宣判,强力推进了石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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