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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被告人被判刑

2020年02月22日 11:20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谢月   
中国警察网 · 谢月  |  2020-02-22 11:20

  2月21日上午,定远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罪案在定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某某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2月15日,定远县公安局经开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强行闯卡且殴打小区保安。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当事人王某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当天中午13时许,王某某在经开区某小区门口,无视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既不出示通行证,也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登记,硬闯小区防疫检测卡口。防疫工作人员立即上前阻拦,并追其至小区门外,要求王某某返回小区,配合登记。王某某不仅拒不配合,且多次对张某某进行辱骂、殴打,两次将张某某推倒在地,致张某某脸部、嘴部、胳膊等部位受伤,社会影响恶劣。经连夜工作,查明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犯罪事实,依法将王某某刑事拘留。

  该案发生后,定远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加班加点,协同作战,仅用2天时间即完成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的全部工作。鉴于王某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月20日上午,县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暴力等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建议适当,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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